一当前建设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分包管理不规范,缺乏基本的市场监督例如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或指定分包,造成施工总承包单位无权管理。分包商只顾自身施工管理,不管与其他项目施工之间的衔接,往往导致工期延迟;施工质量不佳,安全事故发生等现象。二是:分包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分承包商是分包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分发包人要仔细审查分承包人资质、能力、资信等,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工程建设人员的资历、机械设备状况等。做好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分析我国建筑企业由于长期受传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其项目管理水平还处在比较低的层面上,存在较多问题,突出体现在管理不合理、组织不科学、经济效益低、管理方法落后、人员素质低等。(一)管理模式现状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突出现状之一是管理模式不合理。
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中,参建各方履行质量验收责任不到位参建各方在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质量验收的责任主体,没有很好地按照相应的验收标准要求参与和进行验收,而是等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出的质量监督人员来发现问题。
1、分包工程总承包发生质量问题时由分包人向发包人负责。因分包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或其他受损害人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或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责任。总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当对其资质条件严格审查,加强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的实时监督和管理。
2、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承担质量责任。分包单位还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3)总分包连带质量责任。
3、在建筑工程发生事故时,总包及分包均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当有两位或多位责任人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时,权益所有人有权主张部分或全体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关于每一份连带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则应按照其应负责任之大小来确定;若无法准确评估责任的大小,也可采用平均分担的方式予以处理。
总承包承单位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总承包承单位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法律分析:总承包单位和分承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划分为总承包单位承担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由承包方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确立了分包的含义,即部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1、总承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包括警告、要求撤换、直至清退出场)。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杭州市办理的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杭州市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协调解决施工场地与外部联系的通道与道口,满足施工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顺利畅通和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居民、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阶段的现场用地施工的各个阶段,设计相应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满足各个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
3、现场施工总布置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的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随意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承包单位布置与管理,同时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
4、分发包人要仔细审查分承包人资质、能力、资信等,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工程建设人员的资历、机械设备状况等。做好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商将主承包合同内对业主承担义务的部分工作交给分承包商实施,双方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合同。
5、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行全息式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最佳状态与最佳秩序。
6、第二严禁分包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确分包方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是分包方自己的队伍和人员。分包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有关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1、分包工程是总包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分包工程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总包工程质量和总承包单位的信誉。因此,应对分包工程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中达咨询简单分析了对分包工程进行有效控制的几方面内容,以供参考。
2、建设工程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的。【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3、【答案】:C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在质量控制方面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不同分包单位之间能够形成一定的控制和制约机制,对业主的质量控制有利;但合同交界面比较多,应非常重视各合同之间界面的定义和管理,否则对质量控制不利。
4、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严格贯彻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国际奥委会及各项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所有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争取达到北京市优良标准。2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1以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工程建设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图纸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5、按照管理流程制度化、管理手段程序化的要求对分包队伍的引进、分包施工的过程控制、工人教育培训、日常生活管理及权益保障等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从而形成分包管理的系统性和制度体系,有效促进分包管理的规范化。
6、保证分包单位的资质,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前提。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严格控制。根据建设部第12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单位。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