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GCP是Google Cloud Platform的缩写,也被称为谷歌云平台。详细解释: GCP的定义 GCP是Google提供的一项云计算服务,即Google Cloud Platform。它允许企业和开发者利用谷歌的基础设施来构建、测试、部署和管理各种应用和服务。
Google Cloud Platform,简称GCP,是谷歌公司提供的云计算服务平台。它提供了一系列基础设施和应用程序服务,使用户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构建、部署和管理应用程序。GCP提供了从数据存储、计算资源到机器学习等广泛的服务和功能。
GCP是Google提供的一项公共云计算服务,也称为Google云平台。它允许企业、开发者以及其他用户利用Google的架构和基础设施来托管和运行各种应用。这一平台提供了广泛的计算和存储服务,以及各种其他与云相关的工具和解决方案。 GCP的主要功能与服务 Google Cloud Platform提供了众多强大的功能和服务。
GCP中文名称为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是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GCP的目的在于保证临床试验过程的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GCP于1998年3月2日由卫生部颁布,2003年9月1日修订实施。
答案:GCP指的是Google Cloud Platform。详细解释:GCP是Google Cloud Platform的缩写,中文常称为谷歌云平台。这是一个由谷歌公司提供的全套云计算服务集合,涵盖了计算、存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各个领域。
gcp是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GCP是“GoodClinicalPractice”的缩写。
考点: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解析:药物临床试验必须实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A项,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批准。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具备相应条件并按规定备案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必须实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条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必须分别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批准的临床试验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第三十条 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必须分别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临床研究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并严格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规定。
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包括药品研究与开发、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等几个方面。首先,药品研究与开发的质量管理规范涉及到新药的研究、临床试验以及药品注册等环节。这些环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证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物料管理:从原料采购到成品储存,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的物料管理。这包括供应商审计、物料验收、储存条件控制和有效期管理等。 持续改进:药品质量管理体系需不断回顾、评估和改进。企业应建立相应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以优化质量管理体系。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一套针对药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管理标准。它涵盖了药品采购、储存、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详细内容 药品采购:包括供应商审计、药品入库验收等,确保药品来源的合法性与质量可靠性。
质量标准与规范:这是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内部制定的质量标准和操作规范。例如,药品生产必须符合GMP(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度、设备的适用性、原料的合格性等。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药品的采购、存储和分销的质量管理:药品经营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采购、存储和分销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其在运输、储藏和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是针对药品非临床研究的质量管理规范,包括药物化学、药理学、毒理学等领域的实验室研究。GSP: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针对药品经营流通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涵盖了药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和分发等环节。GSP规范了药品经营的各个方面,以确保药品在经营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人体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由世界医学大会多次修订,以赫尔辛基宣言的形式确立。自1964年在芬兰赫尔辛基首次提出,历经多次大会修改,如1975年东京会议、1983年威尼斯会议等,直至2000年爱丁堡会议。该宣言旨在保障医学研究中受试者的权益,确保医学进步在伦理框架内进行。
每项人体试验的设计和实施均应在试验方案中明确说明,并应将试验方案提交给伦理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核、评论、指导,适当情况下,进行审核批准。该伦理委员会必须独立于研究者和申办者,并且不受任何其他方面的影响。该伦理委员会应遵从试验所在国的法律和制度。委员会有权监督进行中的试验。
第二条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第三条 凡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稽查(Audit),指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系统性检查,以评价试验的实施、数据的记录和分析是否与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规要求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