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药品生产、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同时加大E平台的监管力度。违反该办法将受到吊销许可证、罚款等处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管理作出了规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该法规共分为六章,包括了药品流通的各个环节,如药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对药品流通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首次进口的药品,自取得进口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一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汇总时间以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为起点计,上报日期应当在汇总数据截止日期后60日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分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适应现代药品流通发展方向,进行改革和创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鼓励个人和组织对药品流通实施社会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控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购销的单位和个人。
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企业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药品经营企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药品流通企业经营方式主要有自产自销,私营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依法经营药品销售和配送的企业,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这一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药品采购:药品经营企业要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且具有合理的价格及货源保障。
药品生产企业的()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药品时应履行下列职责:(1)对其药品购销行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应对其药品购销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3)加强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并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的规定。
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如果企业是药品生产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明确药品质量责任。药品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具备指导、监督药品质量管理的职责和能力。
1、药店的营业员要有高中以上学历、由所在药店统一报市药监局培训就可以了。各地学费不一;《健康证》到当地防疫站办理;如果从事审方工作,就需要调剂员证或者药师职称证,如果你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就一定要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其次,准备必要的材料。一般来说,办理营业员上岗证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可以根据当地政策要求来确定。例如,一些地区可能要求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填写申请表格等。接着,参加相关的培训或考试。
3、营业员上岗证通常在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行业协会办理。具体来说,可以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其下属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咨询和申请。这些机构通常负责职业技能的培训和鉴定,包括营业员上岗证的培训和考试。
1、药品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分为哪些检查 药品经营活动监督检查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证照检查、药品质量检查、销售行为检查、售后服务检查、人员培训检查、设施设备检查和卫生条件检查等方面。药品经营活动监督检查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
2、法律分析:抽查检验 简称抽验,是国家依法对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有目的的调查和检查的过程,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技术方法对药品质量合格与否做出判断的一种重要手段。注册检验 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3、药品经营监督检查包括:许可检查、常规检查和有因检查和其他检查;可釆取飞行检查、延伸检查、委托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
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以下要求: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如果是零售企业则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第二十三条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